于本地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提交正确的申请书、符合规格的相片以及有关证明文件,有助确保你的护照申请得到迅速处理。

申请书

你可以在此下载两类本地申请书及说明书:

你亦可透过以下途径索取申请书:

  • 致电 (852) 2824 6111;
  • 将要求传真至 (852) 2877 7711;
  • 传送电邮至 enquiry@immd.gov.hk ( mailto:enquiry@immd.gov.hk );或
  • 前往香港任何一间入境事务办事处、各区民政事务处或邮政局。

你应使用黑色或蓝色原子笔并以正楷填妥申请书。不足16岁儿童的申请书,则须由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签署。

相片规格

提交申请时,你必须一并提交一张背景必须为白色的彩色近照,而相片则须符合特定规格。

如果你为一名并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儿童申请护照,请额外提交一张彩色相片。

证明文件

如果你亲身递交申请,应携带有关证明文件的正本。如以邮递或投递形式申请,则请提交证明文件的影印本连同申请书、相片及支票;影印本的大小以A4纸张(210毫米乘297毫米)为标准。已提交本处的副本概不发还。

未能提交充分证明文件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并退回予申请人。如有需要,申请人可能需要提供额外文件或资料。

递交方法

亲身递交

如属下列情况,你必须亲身递交申请:

  • 原有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已损毁
  • 遗失护照或无法提供护照;或
  • 需更改护照上的个人资料

除上述情况外,若你年满18岁或以上便可利用设于任何一间办理旅行证件申请的入境事务办事处的自助服务站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邮递

你可以将申请邮寄至: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七号
入境事务大楼四楼
入境事务处
旅行证件及国籍(申请)组

投递

除因损毁或遗失旧护照而需换领护照的申请外,你可以在办公时间内,前往任何一间办理旅行证件申请的入境事务办事处,将申请放入该处所设的投递箱内。

网上申请

若你符合以下条件,你便可于网上申请护照(因遗失、损毁,或须更改个人资料的申请除外):

  • 符合领取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条件;
  • 18岁或以上;及
  • 能亲身往指定入境事务处办事处领取护照。

如需亲身递交申请,请于网上预约或致电 (852) 2598 0888 预约。

填写申请书提示:

  • 在填写申请书时,请在「领证方式」内,填上你所选择领取护照的办事处简码。
  • 请你填上详细的地址及联络电话。
  • 如你是在内地出生,请在「出生地点」内填上出生省份。如你在外国出生,请填上有关国家名称。

 

缴交申请费用

如属亲身递交的申请,你可以现金、易办事或划线支票(支票抬头请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支付有关申请费用。如属自助服务站递交的申请,须用易办事缴付有关申请费用。如属邮递申请,请寄交划线支票。期票恕不接纳。

网上申请

护照费用须于递交网上申请时缴付,你必须透过缴费灵或信用卡(只接受VISA及MasterCard)缴交申请费用。

重要事项

你以邮递或投递方式递交申请书 :

甲、请递交申请书、相片及支票连同证明文件副本。影印本一律以A4纸张(二百一十毫米乘二百九十七毫米)为标准。所有文件的影印本,概不发还。

乙、请参照下图填写支票。支票必须划线,注明收款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并须填妥日期及签署。期票恕不接纳。请勿将现金夹附于申请书内。

支票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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