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离港外游时护照实在不可缺少。你可在本网页细阅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资料、申请资格以及在本港或海外申请护照的手续。

世界通行的护照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在全球有效,现时已有超过130个国家和地区给予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或落地签证安排。但请注意,旅客在抵达这些国家时,仍须得到当地出入境机关的最后同意,方可入境。

如你的目的地不在这130多个国家和地区之列,则应联络相关领事馆,了解有关签证要求。

于2007年2月5日起推出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电子护照采用电脑可读形式印制,有助持证人前往已设有电脑阅读证件设备的出入境管制站之国家时,加快出入境程序。 电子护照内置符合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标准的非接触式晶片,储存护照持有人的个人资料及相片。

2007年2月5日前发出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持续有效,直至该护照有效期届满为止。

申请资格

如果你符合以下条件,即有资格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 是中国公民;
  • 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及
  • 持有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如何申请?

你可以在本港或海外递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申请。

办理护照申请需时多久?

本地申请

入境事务处承诺于收妥所需文件、费用及相片后的10个工作天完成处理申请的程序。未满11岁而并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儿童,其申请的处理时间为19个工作天(工作天是指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一般而言,你可于入境事务处完成处理申请后的下一个工作天领取新护照。若非亲身递交申请书(例如投递),请预留额外二至三个工作天处理相关手续。如选择「香港特区旅行证件本地派发服务」*领证,则需额外一至两个工作天派递。但此服务承诺能否达到,须视乎个别情况,以及于该段时间内所收到的申请数目而定。因遗失、损坏或更改个人资料而须换领护照的人士,其申请需较长的时间处理。 如果你计划出外旅游,请及早申请。

*由2008年9月16日起,香港邮政将会停售「香港特别行政区旅行证件本地派递地址封」。已购买的地址封仍可于2009年2月4日或之前用于派递服务。

海外申请

如你已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在收妥所需文件、费用及相片后,你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申请一般需时约四至六个星期处理。如你并未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处理时间则约为六至八个星期。办理时间并不包括转送申请书及送递护照所需时间。但此服务承诺能否达到,须视乎个别情况,以及于该段时间内所收到的申请数目而定。

急需前往外地

如你急需申领护照前往外地,须亲身前往任何一间入境事务办事处提交申请,并一并递交书面理由和有关证明文件。入境事务处会视乎情况安排你前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号入境事务大楼4楼旅行证件(签发)组领取护照。一般而言, 观光旅游不会被接纳为急需签发护照的理由。

如你身在外地,可在护照申请书的「附加资料」栏内述明要求和理由,以及向就近的中国驻外国使领馆征询意见。如遇有紧急情况,例如在外地遗失护照后需立刻回港,可到就近的中国驻外国使领馆寻求协助。亦可联络入境事务处「协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组」的24小时热线电话(852)1868寻求协助。

怎样领取护照?

入境事务处会通知你有关领取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时间和地点。如果你亲身递交申请,则可授权他人代为领取护照。

同行子女

护照只载有护照持有人的个人资料。你应为每一名同行子女另行申请护照。

查询

有关申请或领取护照的查询,请致电入境事务处热线 (852) 2824 6111,或亲临办理旅行证件申请的入境事务办事处。你亦可参阅以下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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