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身份书

16岁或以上的申请人

亲身领取

如以邮递或投递方式申请,你必须亲身到指定的办事处领取签证身份书,并出示随申请书提交的证明文件的正本,以供核实。

授权领取

只适用于亲身递交的申请。你可以书面(ID678)授权他人代领签证身份书。授权书上的签署须与申请书上的签署相符。

香港邮政提供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旅行证件本地派递服务

只适用于亲身递交的申请,但不适用于在人事登记处-九龙办事处递交的申请。如选择使用此服务,你须于申请时交回原有旅行证件(如有)。请于任何一间办理旅行证件申请的入境事务处分区办事处内设置的售卖机购买「香港特别行政区旅行证件本地派递地址封」*,填妥地址封后,连同签证身份书申请书及证明文件一并递交办事处职员。你可选择亲临指定邮政局领证或要求将证件送到指定地址。签证身份书备妥后,原有的签证身份书(如有)将会注销,连同新证件经香港邮政一并送回给你,你不会再接获有关派递签证身份书的通知。领证时,你必须出示香港身份证正本以供核证及亲自签收,签署式样必须与申请书上的签署相符。

*由2008年9月16日起,香港邮政将会停售「香港特别行政区旅行证件本地派递地址封」。已购买的地址封仍可于2009年2月4日或之前用于派递服务。

16岁以下的儿童

亲身领取

如以邮递或投递方式递交申请,该儿童必须亲身在你或你以书面(ID678)授权的代表陪同下,到指定的办事处领取签证身份书,并出示随申请书提交的证明文件的正本,以供核实。授权书上的签署须与申请书上的签署相符。

授权领取

如该儿童已亲身在你陪同下递交申请,你可以书面(ID678)授权他人代领签证身份书。授权书上的签署须与申请书上的签署相符。

香港邮政提供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旅行证件本地派递服务

只适用于该儿童亲身递交的申请,但不适用于在人事登记处-九龙办事处递交的申请。如选择使用此服务,你须于申请时交回该儿童的原有旅行证件(如有)。请于任何一间办理旅行证件申请的入境事务处分区办事处内设置的售卖机购买「香港特别行政区旅行证件本地派递地址封」*,填妥地址封后,连同签证身份书申请书及证明文件一并递交办事处职员。你可选择亲临指定邮政局领证或要求将证件送到指定地址。签证身份书备妥后,原有的签证身份书(如有)将会注销,并会连同新证件经香港邮政一并送回给你,你不会再接获有关派递签证身份书的通知。领证时,你必须出示香港身份证正本以供核证及亲自签收(非香港居民须出示申请书上所填写的旅行证件),签署式样必须与申请书上的签署相符。

*由2008年9月16日起,香港邮政将会停售「香港特别行政区旅行证件本地派递地址封」。已购买的地址封仍可于2009年2月4日或之前用于派递服务。

海外申请人如何领取签证身份书

通过中国驻外国的使领馆递交的申请

如果你是透过中国驻外国的使领馆递交申请,你及你子女的签证身份书将以空邮双挂号或速递方式寄往有关中国驻外国的使领馆。你或你子女必须亲身领取签证身份书,并出示证明文件的正本,以供核实;所有儿童须由父亲或母亲或合法监护人陪同领取签证身份书。邮递服务因国家而异。

如你或你的子女申请换领签证身份书,须出示原有签证身份书,以便注销。

直接向入境事务处递交的申请

如果你或你的子女从海外直接将申请邮寄到入境事务处,你将收到入境事务处寄给你的通知书,注明签证身份书领取日期和办事处。届时,你或你的子女必须亲身前往入境事务处旅行证件(签发)组领取签证身份书,并出示证明文件的正本,以供核实。

你或你的代表须陪同子女领取签证身份书;你可以书面(ID678)授权他人陪同子女代领签证身份书。获授权的人士必须年满18岁,而且必须出示其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 香港身份证、护照或回港证,以便核对身份。授权书(ID 678)上的签署必须与申请人在签证身份书申请书上的签署相同。但即使你的授权书获接纳,你仍有可能被要求亲身领取签证身份书。

你的代表必须出示证明文件的正本,以供核实,亦必须出示注明签证身份书领取日期和办事处的通知。

如你或你的女子申请换领签证身份书,须出示原有签证身份书,以便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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