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将尸体移离香港许可证」

在你就死于自然的死亡个案办妥登记,或死因裁判官就非死于自然的死亡个案发出表格 11 后,如须把尸体移离香港埋葬,可向有关死亡登记处申请「将尸体移离香港许可证」。申请此许可证是免费的,你只须往有关死亡登记处领取并填妥申请表格 SF/BDR/3 以提供有关资料,例如死者的个人资料以及拟把死者遗体移离香港的时间及地点。在某些情况下,你可能要出示证据,证明已获某香港境外地区批准把尸体移往该地,才可获发许可证。

你可在此了解更多关于火葬及土葬的安排、遗体进口和其他为离世者亲属提供的服务及支援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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