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翻查出生登记纪录及领取出生登记记项核证副本

在申领出生登记记项核证副本时,你须要出示旧有的出生登记记项核证副本或其影印本,或以往翻查出生登记纪录的结果。如你未能出示以上文件,或以上文件上的出生登记编号难以辨认,你须先行申请翻查出生登记纪录。本文将会介绍申请翻查出生登记纪录及领取出生登记记项核证副本的方法及地点,以及处理申请的时间和费用。

如何及何处申请

你可亲身、以邮递方式或透过互联网递交翻查出生登记纪录及领取出生登记记项核证副本的申请书。

亲身递交

你可前往以下任何一间出生登记处,亲身递交有关申请:

  • 生死登记总处
  • 九龙出生登记处
  • 沙田区出生登记处
  • 屯门区出生登记处

以邮递方式申请

若以邮递方式申请,请将申请书邮寄至以下地址:

生死登记总处
香港金钟道66号
金钟道政府合署低座3楼

网上申请

你可登入以下网页,进行网上申请:

证明文件

如选择亲身递交申请,你须要出示香港身份证或有效旅行证件。如申领出生登记记项核证副本,你须要出示旧有的出生登记记项核证副本或其影印本,或以往翻查出生登记纪录的结果;否则,你须先行申请翻查出生登记纪录。如以邮递方式或透过互联网递交申请,你须要在领取核证副本时出示有关文件。

翻查类别

  • 特定查册:即翻查一名有明确身份人士的某一纪录,此项翻查涵盖不超过5年期(即申请人可提供该名人士的确实姓名及出生日期 [如有] 以供翻查。如翻查申请人所提供的出生年份时找不到对应纪录,本处会翻查所提供出生年份的前两年至后两年,除非申请人作出特别声明)

  • 一般查册:即翻查不属于特定查册类别的纪录,例如有关一名身份不明确人士(即申请人未能提供该名人士的确实姓名及∕或确实出生日期以供翻查)的资料

处理申请所需时间

亲身递交

处理亲身递交的申请需时约10分钟。如你所翻查的出生登记纪录已转换为电脑纪录,则翻查结果及/或出生登记记项的核证副本可在10分钟内签发。否则,处理申请的时间如下(工作天是指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

  • 翻查出生登记纪录:9个工作天
  • 领取出生登记记项核证副本(如无须翻查纪录):9个工作天
  • 翻查出生登记纪录并签发出生登记记项核证副本:14个工作天

至于翻查出生登记纪录的「一般查册」,则没有特定处理时间。当有结果时,入境事务处将会另行通知。

网上申请

办理网上申请所需的时间为10至20分钟。你会获通知前往你所指定登记处领取翻查结果及出生登记记项的核证副本的时间。

费用

翻查出生登记纪录

  • 特定查册港币140元
  • 一般查册港币680元

领取出生登记记项核证副本

  • 本地申请:每份港币140元
  • 海外申请:每份港币275元,再另加一般空邮邮费

付款方式

亲身付款

以港币现金、划线支票或银行本票付款,抬头人写「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邮寄

本地申请人可以港币划线支票或银行本票付款;海外申请人则可以港币银行汇票邮寄付款,抬头人写「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请勿邮寄现金。

网上付款

申请翻查出生登记纪录所需的费用,会在网上即时收取;至于申领出生登记记项核证副本的费用,则会在你指定的登记处,于领取文件时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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