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废物

在香港,一直有许多大大小小的建筑工程在进行着,标志了本港经济活动的蓬勃。但与此同时,工程所产生的废物一直是我们要面对的问题。本文将介绍什么是建筑废物、其处置方法、政府的废物管理策略、建筑废物处置收费计划,以及减少产生建筑废物的方法。

什么是建筑废物?

建筑废物指任何因建筑工程所产生(不论是否经过处理或贮存)而最终被弃置的物料。这包括由工地平整、掘土、楼宇建筑、装修、翻新、拆卸及道路等工程所产生的剩余物料。建筑废物有以下两类:

  • 惰性建筑废物
  • 非惰性建筑废物

本港约两成的建筑废物是非惰性建筑废物,一般为竹、木料、植物、包装废物及其他有机物料等。这些废物有部份可被循环再造,其余的则会运往堆填区弃置。而惰性建筑废物一般被称为公众填料,这包括建筑碎料、瓦砾、泥土、沥青及混凝土,可被用作平整土地;这些废物中,混凝土和沥青等物料可以循环再用,作为建材。

处理建筑废物的方法

目前香港的建筑废物处理方法,主要是将惰性建筑废物运往公众填土区处置,而非惰性建筑废物则会被运往堆填区。但现时的建筑废物处理方法在将来必须有所转变。以目前的趋势,现有的公众填料容量会于 2009 年饱和。届时惰性建筑废物只能被运往堆填区弃置。但是,香港三个现有的堆填区亦预期于 2010 年代中期全部满溢。有见及此,政府已将废物减量视为当前的首要工作。

建筑废物管理策略

政府的建筑废物管理策略的目标是:

  • 减少产生废物。
  • 提高建筑废物的回收再用和循环再造。
  • 减少堆填区接收混杂的建筑废物。

整体建筑废物管理策略包括在交通方便的地点,辟设足够的公众填土区。鉴于由建筑工程所产生废物数量庞大,因此政府亦非常积极鼓励业界:

  • 在弃置前,把混杂的建筑废物分类。
  • 尽量把建筑废物回收再用及循环再造。
  • 改善设计和建筑管理,尽可能减少建筑废物。

建筑废物处置收费计划

根据建筑废物处置收费计划的安排,建筑废物产生者在使用政府的废物处置设施前,须先向环境保护署开立帐户,并须透过帐户缴交费用。该计划下的建筑废物产生者一般是指:

  • 建造工程承判商
  • 装修工程承判商
  • 处所拥有人

环保署网页载有该计划的申请书,以及申请资格及相关费用的资料。

同心协力,改善环境

其实你可藉由多种方法,协助解决建筑废物的问题。很多建筑废物的产生,是由于缺乏正当的废物管理,甚至未有顾及减少废物。建筑商可透过以下方法,减少产生废物:

  • 改善采购程序和建筑设计,包括运用更先进及造成较少浪费的建筑技术。
  • 有效管理原料。
  • 为工作人员提供教育及培训。

我们在翻新家居时,亦应注意:

  • 与装修工程承判商合作,减少产生废物。
  • 记录所产生的废物,以正视废物问题及评估处置废物所需的费用。
  • 将惰性及非惰性物料分类,以便将它们循环再用或处置。
  • 清楚指示装修工程承判商有关建筑废物的分类及清理。
  • 安排回收再造公司收集可循环再造的废物。

此外,我们亦要确保废物得到合法的处置。结果是,我们所有人都能受惠于一个更清洁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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