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总部决策局的重组安排

政府总部由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重组为12个决策局。

重组的主要目的

重组的主要目的有两个。第一,合理分配各政策局的职责和工作,令各项相关工作可以更加融会贯通。第二,使行政长官能更有效地推行重大政策,以迎接香港未来的机遇与挑战,贯彻他在特首选举时所作的承诺。

主要改动

重组安排所涉及的主要改动如下:

(一)发展:发展局负责有关规划、土地使用、屋宇、市区重建、建造和工程,以及与发展有关的文物保育事宜。把这些相关政策一并处理,有助加快推动大型工程和基建项目,提升效率,同时又可及早顾及文物保育的需要。

(二)食物及卫生:食物及卫生仍会拨归同一个局(即食物及卫生局)负责,让该局可以更专注地处理食物及卫生事宜。福利范畴的工作在重组后交劳工及福利局处理。

(三)劳工及福利:重组有助行政长官实践其竞选承诺,透过创造就业来扶贫和鼓励自力更生。劳工、人力及福利政策在重组后由新成立的劳工及福利局负责,以加强这些范畴间的政策联系。

(四)环境: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及能源这些息息相关的政策,在重组后拨归同一个局(即环境局)处理。

(五)运输及房屋:香港对外对内的交通事宜,包括航空、航运、陆路及水路交通,以及物流,均会拨归同一个局(即运输及房屋局)负责。这个局也负责房屋政策。

(六)商务及经济发展:过往由工商及科技局所负责的政策已与经济发展及劳工局相关的政策合并,并加以扩大,涵盖旅游、保障消费者权益、创意产业及竞争政策事宜。由于工作范围有所扩大,这个局在重组后改称「商务及经济发展局」。

(七)民政事务:社会企业和法律援助的政策在重组后拨归民政事务局负责,但原来由该局负责有关人权和公开资料的工作,已交由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处理,与发展有关的文物保育工作则改由发展局负责。

(八)政制及内地事务:政制事务局在重组后改称「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以便更准确地反映由该局负责统筹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内地关系的安排。该局也会负责处理有关人权和公开资料的工作。

12个决策局的主要政策范畴

12个决策局负责的主要政策范畴如下–

决策局主要政策范畴
公务员事务局 ( http://www.csb.gov.hk )管理公务员队伍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 ( http://www.cedb.gov.hk )工商、电讯、科技、创意产业(包括电影业)、广播、旅游、保障消费者权益及竞争政策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 ( http://www.cmab.gov.hk )香港的政制发展、统筹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内地关系的事宜、人权及公开资料的政策
发展局 ( http://www.devb.gov.hk )规划、土地使用、屋宇、市区重建、建造和工程,以及与发展有关的文物保育事宜
教育局 ( http://www.edb.gov.hk )教育
环境局 ( http://www.enb.gov.hk )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及能源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 ( http://www.fstb.gov.hk )财经事务及公共财政
食物及卫生局 ( http://www.fhb.gov.hk )食物安全、环境卫生及健康事宜
民政事务局 ( http://www.hab.gov.hk )地方行政、社区及青少年发展、大厦管理、法律援助、社会企业、艺术、文化、体育及康乐
劳工及福利局 ( http://www.lwb.gov.hk )扶贫、劳工、人力及福利
保安局 ( http://www.sb.gov.hk )内部保安及维持治安;紧急事故应变处理;出入境管制及跨境措施;消防及紧急救援服务;惩教服务;禁毒、对抗洗黑钱及打击恐怖份子的财政
运输及房屋局 ( http://www.thb.gov.hk )航空、航运、陆路及水路交通、物流发展及房屋事务

新组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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